分手后对方继续骚扰行为是否违法?
2025-08-13武汉离婚纠纷律师
分手后对方继续骚扰行为是否违法?
分手后的骚扰行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下,依据其性质和后果的不同,可能会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则针对更严重的骚扰行为如长期跟踪、恐吓等设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至十日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二)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分手后共同购买房产怎么处理?
分手后对于共同购买房产的处理,主要依据双方在购房时是否有明确约定以及出资比例等因素。如果双方在购房时有明确协议约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则应按照该协议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需要考虑双方的实际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因素来决定房产归属及补偿方式。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但针对非婚同居情况下形成的共有关系,通常参照适用《民法典》关于共有的一般规定。
分手后对方若存在持续骚扰行为,且该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个人的生活质量或是构成了对人身安全的威胁时,受害者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寻求帮助,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骚扰者的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大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保持冷静,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