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重新结婚有何规定?
2025-09-08武汉离婚纠纷律师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重新结婚有何规定?
当一段婚姻被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时,意味着这段婚姻自始至绝不存在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原本的配偶关系被视为从未存在过。基于这一原则,一旦婚姻因法定原因而无效或者被撤销,则双方均可视为恢复到了单身状态,从而具备了再次缔结婚姻的权利与资格。如果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仍然存在(如重婚、近亲结婚等),则即使前一段婚姻已被宣布无效或撤销,也不能立即再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
(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 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离婚协议中关于再婚的条款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再婚的条款通常是无效的。这是因为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任何试图通过合同形式限制一方或双方未来再婚的行为都违反了这一基本原则在离婚协议里加入限制对方再婚的条件,不仅侵犯了个人的婚姻自主权,也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婚姻成立的前提条件以及哪些情况下婚姻被视为无效,并没有赋予任何人或机构可以合法地通过协议方式来限制他人再婚的权利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协议中设置有关再婚限制的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婚姻一旦被认定为无效或被合法撤销后,当事人在满足法律规定条件的前提下是可以重新选择结婚对象并办理结婚手续的。但需注意避免重复发生使婚姻无效的情形,以确保新建立的家庭关系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