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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配合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2025-12-08武汉离婚纠纷律师

对方不配合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当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不愿意通过协议方式离婚时,另一方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离婚条件以及如何分配财产、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即便对方拒绝出庭或以其他形式不予以配合,只要证据充分且理由正当,法院仍可依法作出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精神损害赔偿能否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是可以要求的。当个人因为他人侵权行为遭受了严重的精神痛苦时,受害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这种赔偿旨在补偿受害者的非财产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身体伤害、人格权侵害等引起的精神痛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对方不配合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您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建议在此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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